招標編號: | 東采公〔2008〕8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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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3.29 |
截止日期: | 2008.04.29 |
招標業主: | 東莞植物園 |
招標代理: | 東莞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東莞市 |
內 容: | 采購目錄: 服務類\綠化養護 |
項目名稱: 東莞植物園及綠色大道綠化養護項目
采購編號: 東采公〔2008〕86號
采購目錄: 服務類\綠化養護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供應商投標資格: (1)具有合法資格和能力生產或經營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和有能力提供招標文件規定的服務的中國企業法人。 (2)投標人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500萬元以上,且在廣東省有注冊的機構。 (3)投標人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三級或以上資質。 (4)須具備2年或以上的園林綠化建設與養護工程經驗(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和驗收報告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及企業無不良記錄證明書。 (5)應具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及工具數量:剪草機10臺、修邊機4臺、有足夠的綠籬機、疏草機、農藥噴灑車、2臺以上灑(淋)水車和升降工作車等(投標人簽訂合同后20天內,以上機械設備由采購人驗證,若中標人簽訂合同后20天內未能提供以上設備,則作違約處理)。 (6)須在距現場半徑50公里以內設有40畝或以上的綠化苗木場(花圃場)。 (7)中標人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要在承包項目范圍附近設立固定的辦公場所,且常駐不少于3名的綠化技術人員,更換技術人員前必須征得采購人的同意。 (8)凡兩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為另一家公司單一最大股東的,不能同時參與同一采購項目相同標段的投標活動,一經發現,將視同串標處理。 (9)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須主動填報投標之前三年內有無受各級管理部門的處分或處罰(含其授權服務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動填報而事后被發現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獲取文件開始時間: 2008年03月29日 08:30
獲取文件截止時間: 2008年04月29日 17:30
獲取文件地址:***
采購文件售價(元): 150.00
答疑會時間: 2008年04月10日 15:00
文件遞交開始時間: 2008年04月30日 08:30
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08年04月30日 09:30
文件遞交地址:***
開標時間: 2008年04月30日 09:30
開標地址:***
采購人名稱: 東莞植物園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東莞市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經辦人名稱: 陳旭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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