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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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3.26 |
招標業主: | 沈陽市和平區城管局 |
招標代理: | 遼寧軒宇工程招標投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遼寧省 |
內 容: |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付90%,其10%作為質保金一年后返還。 |
項 目 名 稱 :和平區魯迅公園水面景觀改造工程
遼寧軒宇工程招標投標有限公司受沈陽市和平區城管局的委托,為和平區魯迅公園水面景觀改造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1、 招標范圍:和平區魯迅公園水面景觀改造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
2、 施工工程資質要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
3、 質量要求:合格
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付90%,其10%作為質保金一年后返還。
5、 要求工期:合同簽訂后于4月28日前完工
6、 投標保證金:20000元人民幣。
7、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8、 報名日期:2008年3月21日9時至2008年3月25日16時
9、 報名須知:各投標單位報名時須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件副本原件、及相對應的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10、 茲定于2008年3月26日起,在遼寧軒宇工程招標投標有限公司(沈陽市和平區南京南街122號)發售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人民幣/本,(現金或支票)在購買招標文件的同時繳納投標保證金2000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11、 履約保證金:中標人必須在公示期滿后,辦理中標通知書前三日內,向招標人提交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支付,待工程竣工結算后,招標人將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中標人,不支付利息。如投標人在中標后不能按期主動提交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投標保證金,招標人有權選擇排名第二的投標人作為中標人,以此類推,不再另行告之。
12、 招標服務費按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規定,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并由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下達前一次性支付給招標代理公司,招標代理服務費含在綜合單價中不單獨列項。
13、 工程量將來以實際發生為準,甲方有權調整工程量,結算以實際發生為準,結算時按實際進行調整。
14、 報名地點:遼寧軒宇工程招標投標有限公司(地址:***
電 話/傳 真:***
聯 系 人:姚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