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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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3.05 |
地 區: | 南江縣 |
內 容: | 醫用焚燒爐 塔內溫度:800-1200℃;排煙溫度:100℃;熱能回收利用率:96%; 有機性的氣態、液態、固態物可燃燒盡率:100%; 有毒有害物體解:100%; 表面溫度:≤40℃;每天能燃燒廢物:≥200kg 用油量:≤2kg/h;用氣量:≤6立方米/h;用電量:≤0.3kw/h 該焚燒爐需屬油、氣兩用,帶廢氣水處理系統;全密閉式、循環式水處理;產品必須環保達標 1 |
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詢價采購文件
南政采詢【2008】 05號
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根據采購單位申報和財政局審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組織該次詢價采購,歡迎從事相關行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前來參加詢價活動。
一、供應商資質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詢價須提供以下資質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2)國、地稅稅務登記證(3)法人授權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以上證件第(3)項必須提供原件,第(1)、(2)項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加蓋單位鮮章的復印件。凡資質審查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供資質材料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二、采購項目要求:
(1)采購單位:南江縣人民醫院
(2)采購項目:醫用焚燒爐
(3)采購項目價格含:產品本身價格、安裝調試、培訓、稅費、保險、運輸等費用,不再另計其他費用。
(4)供應商必須提供符合規定品牌、型號、數量及配置要求的合格的、正規渠道的全新商品,并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
(5)供應商所供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質檢部門及生產廠商的質量要求,并提供商品的合格證、說明書、維修保養手冊及其它配套資料等。
(6)供應商必須是具有供貨、安裝、調試、維護等技術力量的合法企業。
(7)售后服務要求:按照國家三包規定及相關行業規定實行質量保證,在質量保證期內,供應商必須免費維修或更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或部件。
(8)付款方式:安裝完畢投入使用,經驗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作為質保金一年后付清。
三、詢價文件發售方式:采購中心現場領取或下載
四、開標時間:2008年3月5 日10時0分
開標地點: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
五、需現場交納投標保證金5000.00元,中標者自動轉為屢約保證金,在供貨結束驗收合格后三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者詢價結束后即刻退還。
六、報價要求:供應商對詢價項目報價,并標明單價、總價,報價表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統一時間遞交,報價表需注明公司地址、聯系電話***
七、成交供應商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滿足采購人需求的商品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售后服務、交貨時間等前提下,以最低報價確定成交供應商。
八、聯系電話***
附件:政府采購報價表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報價表
單位: 元
采購項目 技術參數及要求 數量 產品品牌及型號、配置 報價
醫用焚燒爐 塔內溫度:800-1200℃;排煙溫度:100℃;熱能回收利用率:96%;
有機性的氣態、液態、固態物可燃燒盡率:100%;
有毒有害物體解:100%; 表面溫度:≤40℃;每天能燃燒廢物:≥200kg
用油量:≤2kg/h;用氣量:≤6立方米/h;用電量:≤0.3kw/h
該焚燒爐需屬油、氣兩用,帶廢氣水處理系統;全密閉式、循環式水處理;產品必須環保達標 1
交貨時間及安裝地點 合同簽訂十五日內交貨至南江縣人民醫院
報價單位(蓋章): 電話 :***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公司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