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編號:QF-20080214
吉林化纖集團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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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標 文 件
一.原材料名稱及執行質量標準
1、 執行標準:
原 料 名 稱 包 裝 標 準 分 析 項 目 控 制 指 標
草 酸 25 kg/袋 外觀 白色結晶粉末
純度(以NaHS3計) ≥99.80%
鐵 ≤0.0008%
二.投標須知
1.投標人:
1、合格的投標人的范圍:
凡具有法人資格、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并申請入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供應網的國內外企業單位、經銷商均可參加投標。
2.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由招標方編制。
2、投標方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全部內容,不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標文件,視為廢標。
3、投標方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
3.投標文件組成:
1、投標材料名稱、型號規格、單位、價格、生產廠家。
2、投標書附件(投標方視需要自行編制)。
4.投標內容填寫說明:
1、 投標要統一格式填寫:
序號 材料名稱 型號規格 單 位 價 格 生產廠家
1
5.報價:
1、本報價為2008年2月份-12月份供貨價格,除特殊情況(化工市場隨市場價格變化)外價格不做調整,如市場有變化需要調整,重新招標比價。
2、最低報價不能作為中標的保證。
3、投標價格為至交貨地點(吉林奇峰化纖股份有限公司)含運輸費、增值稅(17%)價格。
4、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根據不同生產廠家進行報價。
5、所有投標價均為人民幣價格。
6.投標文件簽署及形式:
1、組成投標文件各項資料均應遵守本條。
2、投標方應填寫單位全稱。
3、投標文件質量引起的后果由投標方負責。
7.投標截止日期:
1、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傳送招標方電子商務平臺。
2、在投標截止日期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方拒絕接收或視為廢標。
8.評標:
1、評標委員會由招標方組建,其成員由招標方技術、經濟、法律專家和其他有關方面代表組成。
2、評標原則:
(1)評標嚴格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
(2)比較報價,同時考慮產品的性能、可靠性、經濟成本、售后服務、供貨周期、經營等。
3、中標條件:
(1)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2)評標價最低或合理,但低于成本除外。價格最低不作為中標的決定條件。
(3)有執行合同或協議能力。
9.中標結果:
1、在投標有效期內,招標方向中標方發出通知書。
2、 本次招標數量為30噸. 取一家中標。
3、 中標通知書發出十日內,中標方與招標方簽定2008年2月份-12月份供貨合同或協議。
三.合同條款:
1.定義: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以下條款為附屬條款。
2.適用范圍:
本合同條款適用本次招標活動。
4.適用法律:
訂立經濟合同或協議,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5.包裝和運輸:
1、賣方負責全部運輸費用。
6.貨款支付:
1、貨到驗收合格后付款。
2、合同或協議價格必須與中標價格一致,同時以人民幣計算和支付。
7.交貨地點:
買方物流中心庫房。
8.仲裁與違約:
在執行合同中發生有關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由買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買方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