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縣教育局計算機協議二次競價項目(采購編號:QTCG2007-103)政府采購經縣采購辦研究同意,根據浙江省麗水市最新協議供貨采購結果,決定以網上二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供應(貨)商。現將采購方案及相關事宜公布如下:
1.供應商資格條件:
(1)在浙江省麗水市計算機協議采購活動中中標的供應商或經浙江省計算機協議采購中標供應商授權的供貨商(含已與縣招投標中心簽定補充協議或未簽補充協議但有意愿補簽的供貨商);
(2)具有國內法人資格,允許經營本項目的供應(貨)商。
2.采購編號及采購預算指導價:
(1)采購編號:QTCG2007-103;(2)采購預算指導價:本次采購設有預算指導價(詳見政府采購協議二次競價報價??于預算指導價的則按報價無效處理。
3.報價文件由下列兩方面構成(一式三份):
(1)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報價單及售后服務承諾以及其它供應(貨)商認為有利于自己的證明文件等。
(2)授權證明文件:中標供應商提供中標證明文件(如中標通知、合同等能證明中標的文件資料);有意愿與縣招投標中心簽定補充協議的授權供貨商提供浙江省計算機協議供貨或浙江省麗水市計算機協議供貨的中標供應商授權書(要求提供中標供應商的中標證明文件,同時,注明授權項目名稱、品牌及類別等);已與縣招投標中心簽定補充協議的供貨商原授權文件和補充協議作為本項證明,無須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4.各供應(貨)商請于2007年9月4日下午4:00時前送至或郵寄(以當地寄出郵戳為準,要寫明項目名稱及采購編號)至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九樓招投標業務科(青田縣鶴城鎮塔山路101號,郵編:323900)。縣招投標中心于2007年9月6日下午4:00時進行評定,而在9月6日下午4:00時前還未收到各供應商郵寄出的報價文件,則按廢除二次競價報價資格處理。
5.成交人須交納標書成本500元,已與縣招投標中心簽訂協議的須交納50000元保證金。若未與縣招投標中心簽定補充協議的,在交納協議供貨保證金200000元后,可根據浙江省中標供應商的授權書簽定補充協議,作為一定期限內的協議供貨(應)商,協議期限另定。
6.本次報價是指最終結算價(含電腦軟硬件安裝、運費、稅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7.本次評定原則采用符合性最低價評定法。競價評審小組根據各供應商提供的商務總價推薦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及服務相等的商務報價最低作為第一成交候選人,并推薦商務報價次低者作為第二成交候選人,商務報價相同時,以抽簽方式確定成交人。第二成交候選人的報價有效時間為15天,在有效時間內,成交候選人有違反本次競價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第二成交候選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資格,并在交納履約保證金及成交資料費后授予合同。
8.成交候選人須公示3天,經公示并無異議后7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人簽訂本次競價協議。
9.成交候選人不簽訂協議或不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將不予返還競價(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簽訂協議后自動轉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一年后沒有任何質量問題的,由縣招投標中心按規定程序退還質保金。
10.成交候選人須按照行業標準提供優質服務。
11.付款條件:全部安裝完畢后,經業主驗收合格后在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
12.本次二次競價采購,業主、縣采購辦和縣招投標中心有權可根據市場調查情況對詢價結果進行對比,如有異常情況,縣招投標中心可以暫不采購或另行組織采購,并不需向供應商解釋具體原因。
13.本二次競價文件是根據《政府采購法》和其他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以及青田縣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編制,報價人數不受三家限制,解釋權屬縣招投標中心。
14.各供應商可從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網公告所屬網頁中下載相關二次競價文件及其附件。
15.聯系人:青田縣教育局 郭林斌 聯系電話:0578-6824064;縣招投標中心 朱月鋒 聯系電話***
青田縣教育局
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