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標人資質要求:
A.無錫市按《公司法》注冊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并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經營范圍、已辦理國、地稅登記的產權交易機構;
B.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C.能切實履行受托的行政事業單位非自用房地產的公開招租、轉讓的一切規定事項;
D. 截止2005年8月31日,注冊資金在壹佰萬元人民幣(含壹佰萬元)以上;
E. 具有良好的經營場所及信息發布渠道,能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非自用房的公開招租、轉讓過程中的信息披露、公開征集、公開競價等活動;
F.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經營業績佳,無年度虧損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