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5.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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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5.08.15 |
招標業主: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管理局 |
地 區: | 新疆維 |
關鍵詞: | 監理 公路 路 |
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連霍國道主干線梯子泉-紅山口、紅山口-鄯善公路項目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劃委員會批準修建,并已列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本建設計劃,建設資金來源于國家投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管理局現決定對該項目的 土建 工程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符合本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合格投標人均可參加該項目的施工監理投標
2、連霍國道主干線梯子泉-紅山口、紅山口-鄯善公路改建項目包括路基工程、新建橋梁與涵洞、防護及排水工程、沿線設施等工程,此三個公路建設項目施工共分以下10個施工合同段,本次施工監理招標分為4個大監理組,2個駐地監理處。
招標工程簡介
建設項目 名稱 |
施工合 同段號 |
起點樁號 |
終點樁號 |
長度(km) (整體/分離) |
標準 |
監理合同段劃分 |
監理人數 |
資質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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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主干線梯子泉-紅山口段 |
路基 工程 |
一 |
K3670+315.65 |
K3696+000.00 |
0.13/25.56 |
平原微丘區高速公路 |
NO.1 (17人) |
9 |
交通部(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臨時甲級以上(含臨時甲級)資質。 |
各合同段監理組設常規試驗室,駐地處設中心試驗室。 |
|
二 |
K3696+000.00 |
K3716+200.00 |
15.47/4.73 |
8 |
|||||||
三 |
K3716+200.00 |
K3737+642.44 |
8.90/12.75 |
NO.2 (25人) |
8 |
||||||
四 |
K3737+642.44 |
K3762+500.00 |
4.24/20.62 |
8 |
|||||||
五 |
K3762+500.00 |
K3783+752.95 |
5.70/15.56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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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地處 |
主要負責梯子泉-紅山口項目 |
駐地處 |
12 |
||||||||
連霍國道主干線紅山口-鄯善段 |
路基 工程 |
一 |
K3785+000.00 |
K3814+800.00 |
0/29.8 |
平原微丘區高速公路
|
NO.1 (17人) |
9 |
交通部(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臨時甲級以上(含臨時甲級)資質。 |
各合同段監理組設常規試驗室,駐地處設中心試驗室。 |
|
二 |
K3814+800.00 |
K3844+600.00 |
0/29.8 |
8 |
|||||||
三 |
K3844+600.00 |
K3860+000.00 |
7.47/7.93 |
NO.2 (21人) |
8 |
||||||
四 |
K3860+000.00 |
K3868+500.00 |
8.5/0 |
7 |
|||||||
五 |
K3868+500.00 |
K3879+210.00 |
10.71/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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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地處 |
主要負責紅山口-鄯善項目 |
駐地處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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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
|
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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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三個公路建設項目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交通部(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臨時甲級以上(含臨時甲級)資質〕。
4、凡有興趣的合格投標人可以于2005年7月 26 日至2005年8月 3日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管理局(烏魯木齊市黃河路59號)八樓總工辦803室 購買招標文件,出售時間:早9:30~13:00,16:00~19:30[北京時間],每套收成本費人民幣 1000.00 元,售后不退。郵購者加收人民幣100元特快專遞郵費。
5、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投標人須知第12條規定提交人民幣 5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應采用招標人接受的格式。
6、所有投標文件,應該使用漢語編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7、投標文件送交的截止時間為:2005年 8 月 15 日11:00時[北京時間],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之前送交至烏魯木齊市經一路48號新疆公路賓館七樓會議室[詳細地址],遲于這一時間送達上述地點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和不予受理,并原樣退還。
招 標 人 地 址:***
郵 編:830000
電 話:0991-5281985、5282225
傳 真:0991-5282154
聯 系 人:孫澤強 陳雪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管理局
2005年7月25日